发布时间:2012-07-24
关于表彰盐田区首届区长质量奖获奖单位的通报
各街道办事处,区直、驻盐各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事业单位不断探索管理创新,大力弘扬质量意识,根据《盐田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暂行办法》(深盐府〔2011〕17号),我区组织开展了首届“盐田区区长质量奖”评定活动,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、深圳市百泰珠宝首饰有限公司荣获“盐田区区长质量奖”,深圳市粤豪珠宝有限公司、深圳盐田拖轮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梁子时装实业有限公司荣获“盐田区质量进步奖”。区政府决定对其予以通报表彰,并分别给予“盐田区区长质量奖”获奖单位人民币80万元奖励,分别给予“盐田区质量进步奖”获奖单位人民币30万元奖励。
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在质量工作中再创佳绩。全区广大企业和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获奖单位的经验,不断创新质量管理,不懈追求卓越绩效,进一步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,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,为打造“新品质新盐田”、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滨海城区作出新的贡献。
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
二○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
相关法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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